无锡市农业委员会
无锡市财政局
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锡农委[2010]139号
锡财农[2010]99号
锡发改农[2010]1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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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2010年度无锡市
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
申报指南》的通知
各市(县)、区农林(地经)局、财政局、发改局:
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,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,根据《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《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“指南”要求,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。
一、各地要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,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,严格审核,保证质量,做好项目申报工作。
二、请各地农林、财政、发改部门,于2010年8月30日前,联合行文连同有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农委、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各一份。
附件: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
无锡市农业委员会 无锡市财政局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二○一○年七月十九日
主题词:农业 资金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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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19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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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
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
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
为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,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,做好今年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,特制定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。
一、申报单位基本要求
1、申报单位为无锡市辖区范围内获得2009年度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命名,具有发展潜力、技术含量高、市场前景好、对农民带动能力强,以及有培育前途的成长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。
2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%,且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(含A级)。
3、申报定额补助项目的单位必须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1:1落实自筹资金。
4、申报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两年以上,且近两年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不良记录。
5、近两年已获得省市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龙头企业,除在科技创新、辐射带动、出口创汇等方面业绩突出,或产品在2009年获得省级名牌的企业以外,不再申报。
二、扶持范围
1、为提高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科技含量,以及扩大生产规模、提高产品档次而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(包括引进先进设备)。
2、扩大市场建设规模,完善市场服务功能,促进本市名特优农产品销售和向外推介的项目。
3、建立优质安全的设施化、现代化原料基地,发展无公害食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的项目。
4、定单生产、保护价收购,与本地农户形成产、供、销利益联结机制的项目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,主营业务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(或利税200万元以上;出口创汇100万美元以上)。
2、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,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;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,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。
3、企业主营业务连续两年销售收入、利税增长在12%以上;主营产品拥有自主品牌;有较健全的市场营销网络,产销率在90%以上。
4、企业与农户有稳固的合同契约关系,订单农业实际收购量占农产品合同收购总量的比重(履约率)在80%以上。
5、建立稳定的带动农户利益联结机制,种植业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、养殖业带动农户100户以上。
四、申报材料
1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。
2、企业与基地农户签订的农产品收购订单或基地建设协议书。
3、企业借款合同、借款借据、银行结算单据的复印件。
4、企业2009年度财务报表。
5、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(附件一)。
6、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(附件三)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7、《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标准文本》(附件四)。
五、申报时间
2010年8月30日前,完成申报工作。
六、申报要求
扶持资金分贷款贴息和定额补助两种扶持方式,申报单位可按支持重点分别申报贷款贴息项目或定额补助项目,二者不可兼报。
由各市(县)、区农林(地经)局、发改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,按规定程序初审后,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上报。申报文件和申报材料分别报市农委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各一份。
七、联系方式
无锡市农业委员会综合处,电话(传真):85059045。
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处,电话(传真):82743696。
无锡市财政局农业处,电话:82791079。
附件一: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
附件二: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封面
附件三: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
附件四: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标准文本
附件五:2010年度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汇总表
附件一:
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
(一)企业概况。
1.基本情况。
2.完成项目所具备的经济、技术条件。
(二)项目概况:
1.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。
2.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情况。
3.项目贷款金额、期限、银行结息等情况。
4.项目进度和完成期限。
5.项目实施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。
6.项目完成后市场需求前景、达到的技术水平,以及在带动农户增收方面的作用。
(三)项目技术经济指标
1.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与现有国内外产品、技术的对比分析。
2.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(年新增销售、利税、创汇、村企结对帮扶、带动农户增收等)。
(四)企业近两年经营管理情况
1.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财务报告。
2.2009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财务报告。
3.经营管理情况。
(五)申请贴息或定额补助额度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。
企业单位: (公章)
法人代表或代理人:(签字或盖章)
年 月 日
附件二:
2010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
项 目 名 称:2010无锡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资金项目
具体项目名称:
申请企业单位:
填 报 日 期:
企业单位:(公章)
法人代表:(签字或盖章)
二○一○年 月 日 |